语言
波兰语
货币
兹罗提(ZLOTY ),缩写是PLN.
3.9PLN=1USD;4.2PLN=1EURO
时差
北京时间减去6小时(夏天)或是7小时(冬天)就是波兰时间。
电压以及插座
波兰的交流电压为220伏特,插头欧标,圆形插孔,与中国的扁形插头不通用。
工作时间
百货商店:(周一至周五)10:00-21:00;(周六)10:00-20:00
私人商店:(周一至周五)10:00-18:00;(周六)10:00-14:00;(周日)休息
餐厅:(周一至周五)12:00-22:00;(周六)13:00-22:00
博 物 馆: 周一大部分博物馆休息
司机: 11小时工作,开车时间为9小时。波兰为了保证交通安全,法律规定如果司机超时工作2500欧元/次。
小费
酒店行李服务:1欧元/件行李(部分5星级酒店2欧元/件)
床头小费: 1欧元/人/天(双人间),2欧元/人/天(单人间)
餐厅: 通常付餐费的10%左右作为小费 (餐厅不准许带酒或者饮料进入)
紧急电话号码
警察局、交通事故: 997
火警: 998
煤气事故: 992
紧急医疗救护: 999
气候
波兰的气候具有温带过渡性质。来自大西洋的海洋性空气和来自欧亚大陆的大陆性空气的交汇使得波兰的气候多变。特别是在冬季,有时比较暖和和湿润-受海洋气候影响;有时则是严寒和干燥-受大陆性气候影响。 波兰首都华沙1月平均气温为摄氏-4℃,降水量为23毫米;7月平均气温为19℃, 降水量为79毫米。每年的五月到九月是波兰最美丽的时候,白天日照时间长到15小时以上,阳光明媚,气候宜人凉爽,非常适合旅游、休假。每年四月到十月是波兰的旅游旺季。
饮食
波兰人以肉类、马铃薯和奶油为主食。
波兰人吃饭时先喝汤,汤的种类有红菜汤、酸奶油汤、蘑菇汤、牛肚汤等。特色菜有烤(煮)猪肘子、圆白菜肉卷、苹果烤鸭或饺子等。
波兰人很爱喝酒,特别是啤酒、伏特加。伏特加的种类很多,用小麦制的和马铃薯制的都有,Chopin,Soplica,Absolwent和Wyborowa等是其中较有名的。Zubrówka,里边泡有一棵欧洲野牛栖地的独有的草,是波兰最有特色的伏特加。
波兰特产
波兰特产有琥珀、皮画、盐灯、木雕制品等,其中琥珀享有盛名。波罗地海沿岸是世界上最主要的琥珀产地,欧洲人称琥珀为“北方之金”。琥珀同金、银、琉璃、砗碟、玛瑙、珊瑚被称为佛教七宝。中医认为,琥珀有定神、静心、止血等作用。
波兰入境须知
1. 携带白酒数量不能超过1升;葡萄酒不能超过2升;啤酒不能超过5升;
2. 香烟不能超过200支;细雪茄不能超过100支;雪茄不能超过50支,烟叶不能超过250克;
3. 香水不能超过50毫升;
4. 医疗用品不能超过个人所需;
5. 禁止携带毒品;携带武器、弹药入境需波领事部门证明;携带武器、弹药出境需波警察部门证明;禁止携带濒危动物;携带艺术品入境需符合艺术品来源国法律,携带艺术品出境需波文化部或相关部门许可;禁止携带石棉制品入境;禁止携带废弃物入境(如废弃电子设备等)。
波兰海关规定
1. 个人用品:申报可采用口头形式(在一定数量范围内不需交税),主要包括:衣服、首饰、卫生用品、相机、胶卷、摄像机、随身听、收音机、打字机、电脑、望远镜、残疾人用车、体育器材等。以上个人用品金额不能超过5000欧元,且出境时必须携带出境;入境时海关人员如要求登记时,旅客则需出示所带物品登记证明。
2. 外汇:出入境时,个人携带10000欧元以下外币或与之等值的兹罗提无需申报;若所携带外币超过此限,需出示外汇申报单或银行出具的外汇携带证明,否则海关有权予以没收并罚款。个人在波兰银行开设外汇帐户时需凭入境外汇申报单办理。
3. 携带动物入境时,须出示本国有关部门开具的动物健康证明。
温馨提示:
1. 出发前,请检查波兰签证的有效时间
2. 进入波兰时,请随身携带旅游保险;
3. 在波兰期间:
遵守驻在国法律,不要从事与实际身份不符的活动。
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身携带巨款,也不要在住处存放大量现金,不要摆阔气、讲排场,以免引起别人注意。
妥善保管证件及钱物。护照、签证、身份证等重要证件要留存复印件,并与原件分开携带,以备急需。
与警察打交道时要提高警惕。如警察检查身份证件,可请其先出示证件。如证件被警察没收,应要求其出具没收证件的证明,并记下警号、警车号,交罚款时需向其索要罚款单。
如发生被抢、被盗、被敲诈、被伤害等事件,请及时报警,要求警方缉拿罪犯。如有必要可通知中国大使馆有关情况,请求协助。
尽量不要让陌生人搭车,不要在偏僻处叫出租车。
夜间搭乘火车时,切记将火车包厢的门锁好,妥善保管证件和财物等,最好将它们与其他行李分别搁放,以免被盗或遗失。
4. 进入波兰境内,请注意食品的携带,所有食品必须有包装,肉食(例如烤鸭等)和生的以及新鲜蔬菜,瓜果最好不要携带,如被抽查到,就会被没收;
5. 出境前,请检查是否有下一目的国的有效签证或者过境签证。
与使馆和当地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方式和电话
领事保护紧急求助电话 电话:+48 603 445 559 和 607 291 268
驻波使馆电话:0048-22-8313836 传真:0048-22-6354211
驻波使馆领事部 电话:+48-22-8319129
我公司 联系电话(波兰中国旅游有限公司):0048-22-654 5133
传真:0048-22-6205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