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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入境

中国公民持外交、公务护照短期赴波兰可免办签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欧洲联盟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短期停留签证的协定》的规定,中国公民持外交护照入境相关欧盟成员国(包括波兰),且每180日总计停留不超过90日的,可免办签证。中国与波兰签订的有关公务护照持有人的双边免签协议仍然有效。

中国公民持公务普通护照和因私护照赴波前需办妥签证。波兰签证主要分为申根签证(C类)和国别签证(D类)两类。申根签证为申根国家通用,持有人可在签证有效期内进入申根区,且每180天内总计停留最长不超过90天。国别签证持有人可在签证有效期内进入波兰并在签证允许的时间范围内在波兰停留,在波期间可赴其他申根国旅行,在180天内总计停留不超过90天。申请波兰签证可访问波兰驻华使领馆或波兰在华各签证中心网站查询详细信息。

入境波兰:根据波兰有关规定,来自欧盟国家以外的旅客入境波兰时:

1. 海路或空路入境人员携带免申报财物价值不超过430欧元,非海路或空路入境人员携带免申报财物价值不超过300欧元。上述财物不包含个人医疗用品、烟草或烟草制品、酒或酒精饮料和乘机动车入境人员车辆油箱内的燃油以及不超过10升的备用燃油。

2. 免申报白酒数量不能超过1升,葡萄酒不能超过4升,啤酒不能超过16升;

3. 海路或空路入境人员免申报香烟不能超过200支,细雪茄不能超过100支,雪茄不能超过50支,烟叶不能超过250克。非海路或空路入境人员免申报香烟不能超过40支,细雪茄不能超过20支,雪茄不能超过10支,烟叶不能超过50克。

4. 个人无需卫生部批准可携带的医疗用品不能超过5件(以该医疗用品最小包装为单位);

5. 禁止携带毒品;携带武器、弹药入境需波领事部门证明,携带武器、弹药出境需波警察部门证明;禁止携带濒危动物;携带艺术品入境需符合艺术品来源国法律,携带艺术品出境需波文化部或相关部门许可;禁止携带石棉制品入境;禁止携带废弃物入境(如废弃电子设备等)。

6. 个人用品申报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在一定数量范围内不需交税),主要包括:衣服、首饰、卫生用品、相机、胶卷、摄像机、随身听、收音机、打字机、电脑、望远镜、残疾人用车、体育器材等。以上个人用品金额不能超过5000欧元,且必须携带出境;超过1万欧元的现金必须申报。入境时海关人员如要求登记,旅客需出示所带物品登记证明。

7. 携带动物入境时,须出示本国有关部门开具的动物健康检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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